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文匯報 2015-01-27 (Tue) A34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上)



文匯報 2015-01-27 (Tue) A34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1/27/OT1501270002.htm

「策展人」這個名稱,大約是在大學課程中修讀純藝術第二年時,在主修純藝術的課堂上首次聽到,當時對策展人這個名稱的認知就只限於這是一個有關展覽策劃的崗位,亦是一個展覽活動中的核心位置,而且掌握展出的作品和參與藝術家的決定權等等。當然,在香港的純藝術環境中,策展人不時由藝術家兼任,雖然當時對策展人這工作的性質仍不甚了了,但就不經不覺間開始參加了有關策展的工作,或者就由自身的經驗開始,繼而在純藝術(fine art)層面中對策展人的工作和內容加以分析思考:到底策展人是什麼?
在大學時期參與的策展事項,現在回想起來,會歸納成機緣巧合,因為當時完全沒有想過這就是策展工作。事源當時在大學第二年主修科目的其中一個活動,就是在學院內的畫廊中舉辦一個聯展,參展的藝術家就是同學們共七人,這是一個很好而且簡單的開始,因為場地安排和藝術家都已決定好,其後的問題相對就比較容易處理:如宣傳工作、作品位置及開幕等等,而且策劃時間和準備的時間實在太充裕了。相對近年有關的工作,真的簡單了不少,不過這一點到日後才能理解到,其實這是一個用心良苦的安排,亦是筆者第一次參與策展工作的經驗。
聯展與個展截然相反的策展思路
在畢業展的前後,同學間自發地成立了一個名為「策展計劃」的活動,核心成員約有四至五人,每人必須自行策劃一個展覽,以及邀請同學參與,目的十分明確,就是增加有關參與展覽的經驗,這對於修讀純藝術的學生是必須的。印象中,「策展計劃」這一活動最後成功舉辦了三次聯合展覽,分別在牛棚藝術村的1a空間、金鐘的視覺藝術中心和一間多功能餐廳中展出,除了得到期望的展出經驗外,更意外的是得到了在對「策展人」有所認知後的第一次策展經驗。
隨後幾年,因為不同原因,策劃或是參與策劃了幾個不同大大小小的展覽,在這期間所獲得的經驗,正好為自己的個展作好了策展的基礎,由場地安排、作品數量、佈局位置、宣傳工作、觀眾如何接收作品內容、展覽期的前後的工作、以至展覽完畢後的行政工作等等都能夠一一上手--雖然以上工作並非全是策展人的工作,但以藝術工作者的角色同時來擔當策展人又有何問題?或者香港的情況就是這樣,在本文下篇的尾段,會再次探討有關藝術工作者和策展人之間的工作矛盾。
經歷了這一系列展覽的實習,意識到聯合展覽和個人展覽中,所採取的策劃方向是完全不同的:一種是由外而內,而另一種是由內而外。
聯合展覽採取的策展方式是由外而內,當中所指的外有兩個觀點,第一點就是由參展藝術家的作品,思考其作品的外觀或是作品的內容開始,把作品們統一於某一個題目之下,而第二點是由策展人在一個固定的主題下,要求藝術家就這一個題目去進行創作,以達至主題內容上的一性,在聯合展覽的情況下,很多時都會在這兩個前設下開始。而在個人展覽中的策展方向則完全相反,是由內而外,所有策劃方向只會由一個藝術家的階段性作品開始,再把內容伸展到與觀眾的接觸面。
個展或更能表現展覽主旨
在以上的策劃思路之中,筆者較喜歡策劃個人展覽的方式,因為由主題、作品、作品內容等等,都很容易地實現一種集中性,只要展覽中的作品在布局中合適,觀眾很容易就能消化展覽的內容,如果觀眾能夠自行把展覽的內容串聯成一個故事,則更容易吸收藝術家的概念,亦能較好實現展覽的中心目的:透過作品,把某一種現狀或狀態,透過作品呈現出來。
反觀,在策劃聯合展覽期間,其缺點必然比個人展覽多,因為參與展覽的作品多了,想說的內容太多,如果規劃得不夠好,很容易變成一種混亂狀態,就如一部電影,人物多,支線多,但電影的長度有限制,故事就會說得鬆散並缺乏集中點,而聯展或許就建基於這樣的「先天不足」之上。■文:謝諾麟

2015年1月13日 星期二

文匯報 2015-01-13 (Tue) A28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之工作室 (下)


文匯報 2015-01-13 (Tue) A28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之工作室 (下)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1/13/YC1501130003.htm

至於工作室本身的位置,又有否同其他工作室有所關連呢?這個是當然,不少工作室的附近都會有其他的工作室存在,雖然創作的內容不大相同,但物以類聚的情況下,就成為了一個藝術社群或社區(本文將不會談及藝術社群或社區的課題)。
藝術創作雖然是單一而且孤獨的工作,但工作室則沒有需要孤獨的理由,反而工作室有不少和其他工作室共存的理由:第一當然就是在物以類聚的情況下,成為一個藝術社群,這無論從易於交流、討論或是互相照應等角度出發,都是一個合理原因。其實這一點也不用刻意處理,因為不少藝術家在尋找工作室時,都會自然地在某幾個純藝術工作室社區中去尋找--近年亦不乏各大院校藝術系的畢業生在那些區域中尋找。除此之外,近年不少工作室的開放活動,都是以一些藝術社群為基礎,這亦是另外一個使工作室集結的原因。
當然在這些工作室內,並非都在進行藝術創作,他們可能在作為工作室的同時,亦有不同類型的用途:可以是單一工種,亦可多元化。
去哪參觀工作室?
工作室本身就是存有多種可能性的地方。除了創作外,其他常見於純藝術中的多個藝術工作工序,都可在工作室中出現,如藝術行政、計劃書籌備、展覽策劃、教學或是把工作室用於展覽。雖然不同用途出現於用來創作的工作室中,可能有點奇怪,但又十分合理,因為工作室本身就存有因應藝術家的需要而改變其某些用途的可能性。這些可能性又不時因創作的需求而改變。
雖然工作室內出現不同用途,但根本的用途仍沒改變,仍然是緊扣「純藝術」。
讀者單從筆者的描述,可能對藝術家的工作室有了一點點概念,但由文章中閱讀到的內容,可能未必滿足到讀者,正如人們常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到底香港在哪兒可以找到工作室而且又會對外開放呢?又有沒有時間限定呢?最好當然是能一次過參觀多個工作室。
一般藝術家的工作室,就如其名:是工作室--是工作而非參觀的地方,但是每年都會有不同的藝術社區,都會有工作室自發地組織和舉辦工作室開放活動,亦有官方的藝術村舉辦藝術展,當中包括工作室開放活動,不論是哪一類開放活動,周邊都會有大量不同的活動,如展覽、討論、分享等等。
「伙炭」與「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
在眾多的工作室開放活動中,筆者建議觀眾可先參觀「伙炭」,上一次的工作室開放活動在2014年1月,以連續三個星期六和星期日舉行,「伙炭」位於火炭工廠區的工業大廈內,當中有上百間工作室參加了這次的開放活動,觀眾能夠參觀到工作室的同時,工作室內亦會展出一些於該工作室的藝術家作品,觀眾更可以和創作那些作品的藝術家交談。
印象中,「伙炭」這個工作室開放活動已經舉辦十年,由於鄰近中文大學以及當時該區工廠大廈的租金較平,所以不少藝術系學生和畢業生都在那附近尋找工作室,久而久之,工作室的位置,由集中在火炭工廠區的一兩座大廈內慢慢擴散至該區的不同工廠大廈內,而工作室的界別亦開始多元化,但感覺仍然以純藝術為主,而在工作室的周邊,更加增加了不少商業性的畫廊,這些條件的發展下,使工作室慢慢發展成今天的「伙炭」。(詳情可以留意官方網頁http://www.fotanian.org
而另外一個介紹的工作室開放活動,就是位於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上一次的工作室開放活動在2013年12月,亦是該中心「藝術節」的其中一個項目,由於「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的租戶較為多元化,有純藝術、表演藝術、傳統工藝、畫廊、手作以至商店等等,所以純藝術的工作室數量不高,但若果由這兒作為起點,會是一個不錯的起點來初步認識各種不同的藝術界別。
「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是一個打正旗號以藝術村為重點的藝術社區,所以租戶由多個不同類別的藝術範疇所組成,成了一個多元化的藝術村。(詳情可以留意官方網頁http://www.jccac.org.hk/)■文:謝諾麟

2015年1月6日 星期二

文匯報 2015-01-06 (Tue) A31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之工作室 (上)


文匯報 2015-01-06 (Tue) A31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之工作室 (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1/06/YC1501060002.htm

對於純藝術(Fine Art)的藝術家,工作室是一件不可缺少的事物,這不單是一個工作的空間,亦是提供創作和思考的平台。創作的過程中,工作室成為了創作、製造、反思、完成和準備後勤工作的地方。除此之外,工作室亦有不同的功能,如討論、交流、展覽或教學等等。
正因為工作室對於藝術家們就如一個基地,所以必不可少。那麼既然如此,又可有不需要工作室的藝術家?工作室的類別又有多少?藝術家就不同類別的工作室是如何選取?工作室提供了怎樣的平台給藝術家?不同類型的藝術都可以發生在工作室內?如果是觀眾,可有機會參觀藝術家的工作室嗎?
有不需要工作室的藝術家嗎?
開篇已談到,工作室對於藝術家是必不可少的開始,那麼可有不需要工作室的藝術家嗎?要回應這個問題,就必先分辨工作室的類別和定義。對於藝術家來說工作室最基本的用途就是創作,因應不同的創作媒體和製造作品的空間和工具,工作室所需的大小亦隨之增減。
另外亦有一些裝置作品完全在展覽場地中製作,在製作期間可以完全不需要工作室,所以筆者先把工作室簡單地分成兩大類:分別是實質存在的工作室和運作於精神上的工作室。藝術家對這兩類工作室的選取往往取決於他們的創作媒介。其媒介使用的工具以至作品的儲放空間,都影響藝術家的取態。以陶瓷和地景藝術為例,他們對空間的要求就有全然相反的要求。
在陶瓷的創作上,由物料陶泥的存放、陶泥的造型、風乾、上色、燒製陶泥的窯、以至所有存放作品的儲備地方,無一不和空間有關,對工作室的要求亦有明顯的剛性需求。至於地景藝術的運作就會有所不同,不少創作都是按內容而找尋不同物料,或是在現場尋找物料,作品的製作,部分可以完全在展覽場地發生,甚至完全可以不需要儲物空間,同時作品可能是一次性的作品,在拆卸後未必能夠再次裝置,這類藝術家甚至不需要工作室。雖然提出以上兩個例子,但筆者並非指這兩種媒介對工作室需求的不同有必然性,只是借此指出某個可能性。
選擇工作室與創作範疇的關聯
上述的兩個例子,說明藝術家可以沒有一個實在的工作室。但為什麼文初仍然說工作室對他們是必不可少呢?這是因為工作室是因應不同藝術工作者的需要而存在,存在的模式亦可以是實質性和精神性。實質性的工作室就如前文提到,主要作用在於創作和製作作品,而精神上的工作室是指在腦內運作的工作室,創作和製作分別可以在腦內和展覽場地完成--實質的工作室反而不太需要。
因為精神上的工作室已經觸及了藝術工作者在創作上的範疇,所以下文將以實質性的工作室作為對工作室探討的主要媒介。
對於不同類別的藝術家,工作室的需求完全因人而異。但是他們到底是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實質性的工作室呢?筆者相信這個選擇和他們的創作範疇有直接關係,就如文初以陶瓷和地景藝術為例,不同媒介對創作時使用的空間和要求都有一定的不同,當中大多數媒介對創作時的空間都是必須的,只是空間實質大小的分別。因應不同媒介,不論是哪一類工作室,都是他們的創作基地,亦是一件藝術品誕生的開始。
到底藝術家是如果使用工作室?工作室又是如何自處?這是一個簡單而直接的答案:工作室本身就是為了提供創作空間的平台,亦是和創作有關的一個思考平台,創作的過程不只是眼見的製作過程,當中包括見不到的思考過程,在工作室的環境中,也提供了創作氛圍,所以工作室本身也是一個創作和思考的平台。■文:謝諾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