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 2015-09-01 (Tue) A37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一個人來籌備及實行的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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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從來都是純藝術(Fine art)中重要的一環,不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展覽都是有相同的功用,就是表達或傳達某一些事情,這些表達同時存在於藝術家或是策展人身上,當藝術家(們)認為是展覽的時候或是策展人清楚見到某一些現象而作出表達時,一個展覽的工程就會展開。
把展覽視之為工程,是因為當中包括了工程般不同類型的工種和很多需要留意的細節。一個展覽基本上建基於藝術家或策展人,但是展覽分出的枝節就可以無限伸展和附有不同人手的需求,伸展的多寡就取決於當事人對展覽的要求,而藝術家在進行一個展覽時,除開支外,另一個客觀而又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人手問題,因為在整個展覽由籌備到實行,可能都是只得藝術家本人,而本文就是由一個人的角度來實行展覽為基礎,在展覽工程外,藝術家本身同時亦需要顧及自己在藝術創作上的工作,因為創作才是他們真正的工作,但文中不會提及這一點。至於文初談到對展覽的枝節多寡,完全是取決於自我的要求。另外本文亦不會談及藝術家或策展人在概念上的要求,單從一個展覽的實際工作和需求而分析。
假如把展覽的工序分拆,筆者會把它們分成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早期工作,包括找尋展覽場地,因應作品的尺寸大小和數量,來選擇不同類別和大小的展覽場地,亦需要定下展覽期及裝拆展覽時間上的設計。在展出的作品中,需要了解作品類別是已完成作品,半完成作品或是現場裝置的作品,因為不同類別的作品,可能會有不同展覽場地的需求(請參閱文匯報 2014-12-02 (Tue) AA12 及2015-02-24 (Tue) A27文匯副刊之藝評:淺淡純藝術 之 展覽場地上篇及下篇)。初步為展出的作品,設計好其安放位置的先後,因為這可以更實在地掌握及了解到上述作品尺寸和空間的使用。而在早期的文字工作,工作量其實並不算多,主要都是為展覽的中心思想寫出序,這文章的用途很廣,早一點完成對整體的工作定有幫助。
第二部分會是中期工作,這部分可以因應不同需要或要求而增加或減少,基本上可以說成自我要求的指標,或是對展覽作品素質以外,另一個需要重視的要素。說到這一環的工作可多可少,是因為這一環的工作不少都是周邊的宣傳工作。例如設計工作,包括明信片、海報、橫額、正門裝飾、展場地圖等等。又例如是否需要場刊製作,包括制定內容、排版、校對、印刷、運輸等等。而中期工作當然不只這些事情,監測第一部分的工作進度、作品製作進度和確定場地才是中期工作的重點,始終在一個展覽中,作品的重要性是無可取代。另外當場地確定,就可以先做好場地設計及作品的分佈位置,因為這點將會影響到後期工作的部分。這是裝拆展覽時的大綱,亦可以預視到展覽在展出時的結構,這可以爭取更多的時間來思考作品和展場之間的關係是否合適。
第三部分就是後期工作,亦可以說成展覽期的前後。到了這階段的開始,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工作,應該大致完成或處於一個已經準備好的狀態,包括作品、現場裝置及拆卸時間表、印刷品、裝置作品時需要的相關工具等等。當可以進場時,同步的工作就是運送作品及物料,裝置作品的人手安排,亦需要佈置場地、接待處、入口處佈置等等。接就是開幕,有沒有嘉賓或座談會,如有,那在中期工作時就需要安排;往後的展覽期間,是否需要安排人手來管理;而後期工作就是拆展,這部分比較簡單直接,相對時間上的控制亦比較容易。
而上述的前期、中期及後期工作,需要時間上的分佈和配合,這一點的控制則需要更為嚴謹,因為以上三部分的內容,都需要互相配合到時間的分佈上。就正如文初談到把展覽視為工程,工程就需要按照每一條死線的時間內完成,而死線的生效時間就是當展覽日期確定的那一天開始。■文:謝諾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