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文匯報 2015-05-26 (Tue) A33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藝術是什麼」(下)



文匯報 2015-05-26 (Tue) A33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藝術是什麼」(下)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5/26/OT1505260016.htm

前文中已經談及了狹義藝術的觀點及實際情況,或者再來看一看廣義的藝術,其情況又會有什麼不同?當以廣義的藝術來觀看時,可以先把沉重的狹義藝術包袱放下,改以另一種觀看模式,更可以把本身的認知通通拋開。因為廣義的藝術包含的角度十分之廣闊,不論在什麼事情或事物,就算在未認知的情況下,只要和某一些元素結合,不論其動機或是背後理念和概念,大眾都不時會加上藝術兩字作結尾,以作一個自我理解藝術的方法。就算對藝術帶有所認知的背景,到了當代藝術的年代,廣義的藝術真的可以指向任何東西,或什麼東西都是藝術,用藝術的角度總能夠找到解釋,或是什麼都加上藝術作結尾,那就能解釋這媒體是什麼藝術,所以筆者不加以探討這一個觀點下的細節,但在結尾的段落時會以一句說話來解讀,筆者所相信最簡易理解廣義藝術或是狹義藝術的方法。
對筆者而言?什麼是藝術,雖然未能夠提供出一個實在而且肯定的答案,但是現階段所理解的藝術,就是「藝術就是在某一問題上不斷地追問」,這一個說法可能比較抽象,或者先轉換一下說法和交代一下筆者的背景,對於這一個對藝術的想法,大約在完成純藝術學士課程的那一年開始,因為在課堂間和展覽時期都不時被問到有關藝術是什麼的問題,因而開始進行思考,基本上一開始的想法和現在的想法沒有太大的分別,但當時未能夠清楚地文字化這一個想法,再多過一兩年的時間,思考的結論經過沉澱後,才有現在這一個「藝術就是在某一問題上不斷地追問」的想法,如前文中提到,定義的取向會連帶背景和教育有直接的關係,筆者就是在幾年間的純藝術課程和實際藝術工作的訓練間,在這一種環境下所練成了這一種想法,所以說這想法不是一下子爆發出來,而是日以繼夜地累積出來,就是這一點一滴間,造成了筆者在觀看展覽時的觀點和態度。
你見到什麼就是什麼
而在近年間,在觀看作品時,雖然多數的時間都是先以狹義的方式思考,但只是作為啟動基本思考的開始,再深入一步,就會以觀看展覽或作品時的目的來決定。這是因為如果把所有的事情,都以狹義的思考方法來分析,對思考來說實在太疲累了。所以之前提到多以狹義的模式作開始,判定了這是什麼,之後就會再以廣義的態度來觀之,這都可以說是一種選擇的態度。
不論在廣義藝術或是狹義藝術的背景下,筆者都會引用「極簡主義(Minimalism)」中,一位藝術家Frank Stella所說的一句話,作為一個思考的起點或思考模式的基礎,「你見到什麼就是什麼 (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see)」,這句話亦是本文的結尾段落的開始,這句話基本上不論是哪一種背景下都是完全適用,是因為這說法給予一種中立的觀點,是認識也好、是空白也好、是廣義也好、是狹義也好,若能夠以這思考作為一種概念的起點,不但沒有教育背景上的界限,本身的應知只是理解上的一種分析工具。見到什麼,就是什麼,以視覺見到的東西和本身的認知來主導,或者能夠為「藝術是什麼?」給予自己一個想法,或許是另外一種進入藝術的方法。如果有空,真的希望能夠再次,而且更詳細地談及自身對「藝術是什麼?」來一次更深入的自我分析。■文:謝諾麟

文匯報 2015-05-19 (Tue) A30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藝術是什麼」(上)



文匯報 2015-05-19 (Tue) A30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藝術是什麼」(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5/19/OT1505190002.htm

藝術是什麼?一個有趣的問題,不同的人可以因應不同的背景或認知而得出不同的答案。當任何東西都可以說成是藝術的時候,那又是什麼原因呢?街道上或商場中不時會見到有趣的展品,但又不能確定是否藝術品?為什麼任何媒體都能夠納入藝術當中呢?為什麼藝術又可以分為廣義和狹義,它們的分別是什麼?純藝術在這個藝術框架下的位置又會是什麼呢?既然每個人對藝術的標準和定義都不同,筆者對藝術又採取了什麼態度和觀點呢?
藝術是什麼?在近年間,多了不少社區藝術和藝術教育的項目等等,再加上近年間熱談的「西九藝術區」,不少商場都忽然「藝術」起來,而多了不少和純藝術有關的展覽,在這些元素推動下,多了不少市民知道藝術這一個東西是什麼,用東西這一個形容詞來形容藝術,是因為在大眾的理解下,可能處於一個較為抽象的狀態,他們對藝術是什麼可能仍然處於不確定或是猶疑的狀態,就如見到畫畫或是陶瓷就是藝術等等。
如果回到一百年前的香港,那個年代在大眾的心目中,確實沒有當代藝術的概念,有的只可能是仍停留在工匠或手藝階段的想法,經過了一百年後的今日,雖然多了不少人對藝術有點點基本的概念,但仍然停留在一個比較表層或表面的水平,可能心目中相信畫畫或是陶瓷就是藝術。筆者對這一點絕不同意,就以畫畫和陶瓷為例子,兩者同時都是藝術,但他們兩者亦可以同時不是藝術,這就取決於站在哪一個觀點上,先把藝術簡單分成兩點,就是藝術中的廣義和藝術中的狹義,單單是這一點點的差異,就已經走向了兩個極端,再者,對於純藝術中的廣義和狹義是如何出現,亦可以解釋為什麼出現這一種極端。
廣義下的藝術
廣義的藝術可以把所有創作工業、民間工藝或所有帶有創作元素的事件等等都歸納在大眾認知的藝術之內,所以在廣義下的藝術,可以把任何一種媒體或是在一些事件,基本上都可以指成藝術。而在狹義的藝術中所指的藝術,就只限於純藝術,有這一種想法或指向是出於純藝術中,本身已經有一定的理論和背景來說明什麼是藝術,或者說成藝術構成的元素是什麼,符合了某些元素下的作品才是狹義中的藝術品。
使用上一段提到的例子畫畫和陶瓷,在廣義和狹義的藝術下再次分析,應該可以得出更加清晰的畫面,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其性質,廣義下的畫畫和陶瓷,本身的媒體已經是藝術中常用的媒體,在不論繪畫或製作時的動機、內容、概念或是什麼理由,以現今的說法已經視為藝術。而在狹義的藝術下觀看,正正就多了廣義所沒的限制,觀看展覽或作品時,總會有一套理論投放在展覽或是作品上,這理論可以因人而異,因為背景或教育不同而有所不同。
由於在這背景或前提下,在觀看展覽或作品時,筆者都會偏向狹義的角度來分析,這想法完全是來自大學時期的純藝術教育,這一種思考模式就根深蒂固地刻在腦海中,而每一次開始分析時都會自然地流向這一種偏向狹義的想法,使用這種想法並非是一件吃力的事情,正如一個小孩子如果正式地學習了繪畫素描,他就永遠都不能再繪畫出那種未經學習的繪畫狀態。
就以這一個例子推上,是廣義的藝術先出現,還是狹義的藝術出現先?這一點在筆者的理解,必然是狹義的藝術先出現,沒有人來了解藝術,又如何分辨廣義和狹義,狹義就是了解的人來定下來,才會出現有廣義的說法,在沒有分辨廣義或狹義之前,藝術仍然只是稱之為藝術。
取向或決定權都在於觀眾
所以在閱讀藝術時,分別指出的廣義和狹義,其關鍵在於閱讀者自身對藝術教育或認知所影響,但請先不要誤會,教育水平並不是決定對廣義或是狹義的分水嶺,而只是決定該觀眾有沒有這一個的選擇權。能夠了解狹義藝術定義的觀眾,能夠選擇其他觀看角度和不同的觀點作出思考,對於狹義藝術觀點的支持者,在觀看作品時會比較累,因為不期然就會以不同的角度或理論來思考作品,但好處就是能夠以兩種對立的思考模式中漫遊。當然,不論是廣義的藝術或是狹義的藝術,最終的取向或決定權都在於觀眾身上。■文:謝諾麟

文匯報 2015-05-12 (Tue) A32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下)



文匯報 2015-05-12 (Tue) A32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下)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5/12/OT1505120002.htm
一個展覽的策劃起源,可以十分之簡單,只是草草一兩句說話,就已經可以構成展覽中的序,亦可以是策展人見到某一些現象,或是某時段中的作品,見到了共同的元素,策展人透過作品把他的觀點呈現於展覽中,整個展覽在某程度上成為了策展人的作品,亦有可能是藝術家為了展出作品而進行了策展工作,當然這幾點只是其中幾個可能性。而策展人的工作是什麼,一般觀眾可能未必能夠理解,但是如果筆者道出一個簡單的聯想,觀眾可能會容易理解一點,試把策展人聯想成一個項目經理般的職位看待,他們之間大概只有工作的內容是不同,但工作的性質就大致相同,唯一絕對不同的應該就是開始的動機,一般項目經理有的工作是公司分派,而策展人的工作會先說成一個動機,他們見到一些特別的現象繼而開始。
策展人的工作範圍可以很廣闊,可以是包括所有工作,亦可以只是其中一部分。工作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前期、中期和後期,前期工作可以由展覽概念或目的開始,決定內容是呈現出某一種觀點或是要請尋藝術家參與,以至尋找場地等等,這些都是第一階段的工作。中期的工作如了解藝術家在作品的創作情況,他們創作的概念等都需要有多方角度的了解,以便進行策劃及作品如何在場地報局等,另外不少聯絡的工作都會在這階段中進行,如宣傳物料的設計工作、裝置及拆卸作品的人手安排和場地了解場地本身的限制和要求等等。後期的工作就包括了現場的所有安排工作,如作品裝置、宣傳、開幕物料等。所有有關展覽進度的事情,都可以說成是策展人的工作。
策展團隊與一人策展
雖然上一段中說到所有的工作全是策展人的工作,但是實際上,策展人未必能夠全程投入於所有工作上,所以在不同的情況下,會進行分工或是取捨放棄某一些工種。當然核心部分的工作是不能分工,如展覽開始的觀點、決定參與的藝術家、了解藝術家的創作情況,藝術家的概念及了解、分析場地及作品在展場的布局等等,這些都是策展人必須的工作。而其他工作,就算未能參與所有流程下的每一個步驟,也必須在監察下,清楚每一個流程的所有工作,所以本文下編的開始時間,會說到策展人的工作內容和一個項目經理接近。
而事實上,筆者最常見到兩種的策展人可說是兩個極端,一種是策展的團隊,他們已做好分工,每人的工作大致清晰,但這一種情況不多,多數出現在商業性較強的展覽或由官方機構主辦的活動,而且都是較為大型的展覽才會出現這一種分工。當然亦有見過民辦的大型活動是帶有較完善的分工。另一種常見的是只一個人的策展隊伍,這一種模式指的是策展人身兼多職或是包辦所有工作,這種情況會出現的在較小團體或獨立個體的藝術工作者,沒錯,策展人這個工作不時都是由藝術家同時兼任,當一個藝術家在創作一段時間後,他們會尋找作品的發表機會,如果未獲策展的協助,不少都會自行啟動策劃的工作。
策展人是藝術家和觀眾間的橋樑
雖然藝術家兼任策展人是能夠把作品發表出來,但是站於藝術家和策展人的交界下,角色不但有衝突,而且極之矛盾,主要的問題在於兩個工種都必須放棄一部分本身的工作。當站在藝術家的角度時,放棄的是用於創作或是作品上的時間,而站在策展人的位置上,不可避免下必須放棄某一些於展覽上非必要的工作,在這情況下,如果筆者說沒有影響,我想讀者們也不會相信。再者,其實這不是藝術家超越本身的工作來從事策展工作,而是因香港的行業發展不全,策展人這個工種仍未發展成熟所致。
策展人可說是藝術家和觀眾之間的一個橋樑,策展人不單只把他們見到作品中的一些現象透過作品呈現於觀眾眼前,同時亦帶領觀眾如何去閱讀作品,由走入展覽場地的一刻開始,觀眾已經被策展人的安排下帶領。不過本文中還有更精彩的內容未有談到,就是策展人和藝術家之間在作品上的衝突,沒錯,是衝突,這精彩的一點,或者留待下一次再談。■文:謝諾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