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日 星期二

文匯報 2014-12-02 (Tue) AA12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 之 展覽場地(上)


文匯報 2014-12-02 (Tue) AA12 文匯副刊 - 藝評:淺淡純藝術 之 展覽場地(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12/02/OT1412020003.htm

在一個純藝術(fine art)的展覽中,展覽場地這個元素,是較為有趣而且重要的一環。有趣的是因為這場地不一定只是一個場地,但它的重要性在於不論純藝術的任何媒介,都必須擁有展出或表達的展覽場地。場地可以是固定性和流動性,觀眾接觸的方法亦不一定站在作品前才能夠觀看作品或接收藝術家的訊息。
筆者將會嘗試淺談一下到底場地到底是怎樣的?場地又如何分類?展覽場地的類別和作品之間有怎樣的關係?在香港如何尋找和使用這些場地?以及使用時遇到的困難?
固定性的場地和流動性的場地
筆者嘗試以作品的媒介來分類場地,展覽場地上的可能性主要分為兩類,包括固定性的場地和流動性的場地。
固定性的空間是指實實在在的一個展覽場地:一個空間、或一個地方,這些場地仍然是純藝術中主流使用的展覽場地,由過去的年代至當代藝術作品,大小亦不會阻礙其中類別--由傳統畫作、陶瓷、雕塑,以至到當代概念性藝術,甚至更大空間要求的地境藝術(land art),都因為需要實體性的場地而屬於這個類別。又因為實體性的場地是現今純藝術中主流性的展覽場地,它們大多數都能投放到這個類別上。
流動性的展覽場地,主要集中在新媒體類別的創作上,發表空間或平台主要是互聯網上,透過不同的流動裝置發表,如電腦、智能電話等等行動裝置,沒有固定場地。這一種形式較為新鮮,和固定場所的傳統展覽比較之下,流動性的場地在展示作品時,不再由藝術家主導,因為其展覽或發布工具屬於觀眾,所有主導性都由觀眾取決,和固定性展場有對立的關係,但是接觸面和發布面就比固定性展場大為提高。但由於這一類場地對筆者仍然較為抽象,或是可以參考作例子的數量不多,下文將繼續以固定性展覽場地作重點分析。
固定空間的多元
筆者相信固定性的展覽場地有不可取締的位置,那麼到底在純藝術展覽中,固定性展場到底是什麼?正因為現在純藝術對空間的使用已經變得極多元化,基本上什麼空間都能成為展覽用的藝術空間,這些空間包括有正式場地、畫廊、設有展覽空間的商店、商場的公眾空間、舊建築物所活化成的展覽空間、一般公共空間、甚至是任一地方,都能成為展覽場地。
接下來就由以下三種不同類別的場地作基本分析,他們包括一般展覽場地、公共空間和任一地方,將會就這些場地的基本要求、場地位置以及作品放置的類別等等作初步思考。
一般展覽場地的基本設備包含了獨立控制的射燈(這些射燈的投影範圍能夠控制)、白色的牆(多數是木製,易於掛畫或是安裝裝置藝術的作品,同時牆身亦有使用其他物料,但是會配以掛畫用的路軌)、地面處理(不少空間都使用灰色的地台漆,而使用地毯或木地板亦不時會見到)和電力的供應(不少當代的作品在展覽時都需要電力,如投影機等)可說是必須,這些都是一般展覽場地所需要的基本設備。
這一類展覽場地所提供的空間,基本上適合於多數類別作品,由傳統藝術的油畫、陶瓷、雕塑等等,以至當代藝術中的錄像作品、裝置、概念性藝術等都能夠用其作展覽空間。
以公共空間作為展覽場地的作品,多數以較大些的作品為主,如大型雕塑、雕塑群或是壁畫等等,由於作品位於公共空間,不時會接觸群眾或是位於室外,這一類作品同時需要具備不易於損壞的條件。而場地的現狀就是他所擁有的設置,基本上都是由藝術家因應作品需要而準備不同裝置。 文:謝諾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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