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7日 星期二

文匯報 2015-01-27 (Tue) A34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上)



文匯報 2015-01-27 (Tue) A34 文匯副刊 - 藝評:淺談純藝術之策展人(上)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1/27/OT1501270002.htm

「策展人」這個名稱,大約是在大學課程中修讀純藝術第二年時,在主修純藝術的課堂上首次聽到,當時對策展人這個名稱的認知就只限於這是一個有關展覽策劃的崗位,亦是一個展覽活動中的核心位置,而且掌握展出的作品和參與藝術家的決定權等等。當然,在香港的純藝術環境中,策展人不時由藝術家兼任,雖然當時對策展人這工作的性質仍不甚了了,但就不經不覺間開始參加了有關策展的工作,或者就由自身的經驗開始,繼而在純藝術(fine art)層面中對策展人的工作和內容加以分析思考:到底策展人是什麼?
在大學時期參與的策展事項,現在回想起來,會歸納成機緣巧合,因為當時完全沒有想過這就是策展工作。事源當時在大學第二年主修科目的其中一個活動,就是在學院內的畫廊中舉辦一個聯展,參展的藝術家就是同學們共七人,這是一個很好而且簡單的開始,因為場地安排和藝術家都已決定好,其後的問題相對就比較容易處理:如宣傳工作、作品位置及開幕等等,而且策劃時間和準備的時間實在太充裕了。相對近年有關的工作,真的簡單了不少,不過這一點到日後才能理解到,其實這是一個用心良苦的安排,亦是筆者第一次參與策展工作的經驗。
聯展與個展截然相反的策展思路
在畢業展的前後,同學間自發地成立了一個名為「策展計劃」的活動,核心成員約有四至五人,每人必須自行策劃一個展覽,以及邀請同學參與,目的十分明確,就是增加有關參與展覽的經驗,這對於修讀純藝術的學生是必須的。印象中,「策展計劃」這一活動最後成功舉辦了三次聯合展覽,分別在牛棚藝術村的1a空間、金鐘的視覺藝術中心和一間多功能餐廳中展出,除了得到期望的展出經驗外,更意外的是得到了在對「策展人」有所認知後的第一次策展經驗。
隨後幾年,因為不同原因,策劃或是參與策劃了幾個不同大大小小的展覽,在這期間所獲得的經驗,正好為自己的個展作好了策展的基礎,由場地安排、作品數量、佈局位置、宣傳工作、觀眾如何接收作品內容、展覽期的前後的工作、以至展覽完畢後的行政工作等等都能夠一一上手--雖然以上工作並非全是策展人的工作,但以藝術工作者的角色同時來擔當策展人又有何問題?或者香港的情況就是這樣,在本文下篇的尾段,會再次探討有關藝術工作者和策展人之間的工作矛盾。
經歷了這一系列展覽的實習,意識到聯合展覽和個人展覽中,所採取的策劃方向是完全不同的:一種是由外而內,而另一種是由內而外。
聯合展覽採取的策展方式是由外而內,當中所指的外有兩個觀點,第一點就是由參展藝術家的作品,思考其作品的外觀或是作品的內容開始,把作品們統一於某一個題目之下,而第二點是由策展人在一個固定的主題下,要求藝術家就這一個題目去進行創作,以達至主題內容上的一性,在聯合展覽的情況下,很多時都會在這兩個前設下開始。而在個人展覽中的策展方向則完全相反,是由內而外,所有策劃方向只會由一個藝術家的階段性作品開始,再把內容伸展到與觀眾的接觸面。
個展或更能表現展覽主旨
在以上的策劃思路之中,筆者較喜歡策劃個人展覽的方式,因為由主題、作品、作品內容等等,都很容易地實現一種集中性,只要展覽中的作品在布局中合適,觀眾很容易就能消化展覽的內容,如果觀眾能夠自行把展覽的內容串聯成一個故事,則更容易吸收藝術家的概念,亦能較好實現展覽的中心目的:透過作品,把某一種現狀或狀態,透過作品呈現出來。
反觀,在策劃聯合展覽期間,其缺點必然比個人展覽多,因為參與展覽的作品多了,想說的內容太多,如果規劃得不夠好,很容易變成一種混亂狀態,就如一部電影,人物多,支線多,但電影的長度有限制,故事就會說得鬆散並缺乏集中點,而聯展或許就建基於這樣的「先天不足」之上。■文:謝諾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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